我国延长进口关键钻井和生产设备的税收减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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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化新闻网讯 财政部周五(6日)表示,我国将延长进口用于陆上和海上油气开发的关键钻井和生产设备的税收减免。

财政部说,我国的制造企业无法制造诸如用于水深超过1000米的半潜式钻井平台以及用于水深超过500米的机器人那样的设备。

财政部在其官方网站上说,进口关税和附加税的减免适用于2016年1月1日至2020年年底这段时间里。

财政部在早些时候的一份声明中还对用于我国西部20个陆上油气田旨在提高石油产量的钻井设备宣布了税收减免。

财政部说,税收减免适用于位于4个地区,即新疆、内蒙古、西藏和青海省——的石油区块和天然气储量。对于联合开发的陆上油田,我国还减免了1000多种设备的增值税。

李峻 编译


2017年1月12日 0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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